不可否认,人在气到极致的时候,说话就开始口不择言,哪怕是秦淑兰这种在商场上身经百战、历练无数的人也不例外。
她有两个儿子,大的善良敦厚,处处为他人着想,在家族事业上总是把个人喜好排在肩负的责任之后,小的虽然自我但也算不上自私,重情重义,是个情种,天大地大,感情最大。
曾经,她觉得这样挺好,大的顾事业,小的顾家庭,遂了他们各自的心愿,不争不抢,少了你争我夺、你死我活的戏码,一家子从上到下和和美美,是多少豪门羡慕不来的。
可命运往往就是爱捉弄人,当她还沉浸在未来一派祥和的幻想中时,现实就给了她狠狠一刀,直戳心口,生生要了她半条命。
秦淑兰心里清楚,如果说霍聿宵的离开要了她半条老命,那么对霍聿宸而言,就不只是半条命能解决的事。
当年霍聿宵本来有机会逃,可为了救他,又折回去拖住绑匪,用自己的命换了他生还的机会。
这些年,霍聿宸的日子并不好过,一直活在懊恼与忏悔中,他就像个见不得光的小偷,偷的不是钱,不是物,而是本该属于霍聿宵的命。
霍聿宵离开后,他根本称不上活着,只能叫苟活。死是一件太简单的事,可苟活于世的人,才是真痛苦。
对于当年的事,他一直想不明白,明明是他被按在地上,怎么一见霍聿宵回来,绑匪们一窝蜂地上去把他往死里弄。
当那些绑匪意识到事情做过头,便做鸟兽散,世界才安静下来,这时,无论他用多大的声音叫唤,霍聿宵已经听不见。
那一刻,空气中飘荡着一个声音,在跟他说:“躺在这里,再也看不见这个世界美好的人,本应该是你!”
秦淑兰明白,霍聿宸能接手霍氏,并非他的本意,能在她膝下做个母慈子孝的孝子,也并非他的本性,而是他完全放弃自我,照着霍聿宵的样子而活,延续着他的人生。
霍聿宵生前能为霍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,如今他也能。
霍聿宵生前赤胆忠心、寸草春晖,如今他也照单全收。
只有这副躯壳属于自己,灵魂早已给了霍聿宵。
所谓行尸走肉,不过如此。
手心手背都是肉,秦淑兰看在眼里,疼在心头,一个儿子已经不在,一个儿子却终生活在愧疚中无法自拔。
唯一让她觉得欣慰的是,霍聿宸一夜之间突然成熟起来,跟五年前那个只会为了黎家女儿犯浑的傻小子比起来判若两人。
丧到极致是治愈,痛到深处是成长。
用一个儿子的离开,换另一个儿子的变好,说不喜那是假的。
这五年来,霍聿宸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照着她的心意来,让她满心满意,直到那个叫洛雪的小明星出现,一切都变了样。
不光是变了样,给她的感觉是退回到了五年前,他为了黎暖跟她不管不顾、混不吝的那副劲。
她不是不希望他做回自己,哪怕是又变回原来那个叛逆的样子,她也能接受。
可她不能接受这么好的儿子,因为一个女人跟她离心离德。
怎么能不气?说到底那是一个她哪哪都瞧不上的女人,凭什么轻易就能破坏他们母子之间的和谐关系?
除了色令智昏,她想不出更贴切的词。
秦淑兰不是故意要用霍聿宵的死来刺激他,只是情到急处,言不由衷。
可话出口的那一瞬,她就后悔了。
很明显,霍聿宸好看的大眼睛里明亮的光芒瞬间黯淡下去,无疑是受伤的表情。
寂静的房间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