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念拉着行李箱,走进了客厅。
见到有人进来,沙发三人组不约而同地看过去。
“你是简念?”一个穿着可爱公主裙的女孩子问道。
她圆溜溜的眼睛仿佛带着三分好奇,三分不屑和四分探究。
简念的嘴角带着浅笑:“是我。”
这个女生她不止认识,还一起合拍过一部网剧。
乐棠,从一款爆火的选秀中C位出道,以女团爱豆的身份,参演了一部平台自制沙雕小成本穿越剧。
剧本里活泼闹腾的女主人设,和她本人很像,因为“本色出演”,剧小火之后,她也圈了一波粉。
至于自己,在里面演了女五号的角色,一个贪财的客栈老板。
乐棠不知道屋内有摄像机,她眼睛眨也不眨地看向简念。
半晌,鼓起勇气问:“你是,怎么成功勾引上霍司沉的?”
简念微怔,实话实说:“没勾引。”
“他自己上钩的?霍司沉这么不值钱?”乐棠显然不信。
二十七年没有绯闻,直接爆出结婚,按照剧本来说,霍司沉是个没有世俗欲望的和尚才对,怎么可能自己上钩。
傻子才信。
简念一顿,将问题抛了回去:“那,你是怎么勾引的?”
认真的样子,仿佛事后取经。
乐棠一摊手,仿佛泄了气的球,遗憾道:“哦,我没勾引。”
早知道霍司沉那么好骗,她也试试了。
现在就是后悔,非常后悔。
毕竟帅哥千千万,颜值逆天的只一个。
只是,这种后悔没持续多久,很快她便想开了。
她端起桌上被重新放满的石榴碗,挖了一勺进嘴里:“要是嫁给霍司沉,所有八块腹肌人鱼线的小哥哥,我就都不能撩了。”
“怎么能为了一条鱼,放弃整个海洋!”
“这和将刚出锅的红烧肉摆在面前,却不让我咬一口有什么区别!。”
“太残忍了。”
简念:“……”
好像有点道理。
不过,就算是比作鱼,霍司沉应该也是最大的,鲸鲨。
【打个岔,糖糖说的红烧肉放糖了吗?一定要甜口的才正宗!】
【就算陆池越娶我作陆夫人,红烧肉也必须是咸口的,拔刀吧。】
【楼上在做梦,喵了个咪的,不看了,找我妈做红烧肉去了!】
【我能去你家吃饭吗?就一勺。】
“那个……”宋之时对着满满的一碗石榴,伸出尔康手:“那是我一颗颗剥出来的,乐小糖,你太过分了,吃完一碗还吃!”
“就吃,老子才失恋没几天,正难过着呢,宋之时,你有没有同情心啊。”乐棠怕他来抢,干脆将碗抱进怀里,警惕地看着他。
“你恋霍司沉?”宋之时低垂着眼,专心做一个没感情的剥石榴机器。
“对啊。”
“乐小糖,你还真是“博爱”。”声音平静地听不出情绪:“上个月,你的“老公”还是个刚十八的小鲜肉。”
“我不是渣,只是想给每个帅哥一个家,糖糖能有什么错呢。”
“女孩子永远爱十八的小哥哥●˙?˙●”
这个季节的石榴很甜,乐棠不知不觉,吃完了两个大的,余光瞥见宋之时在剥,又挨过去催他快点。
心安理得地支使劳动力。
简念将行李放回房间,回到大厅时,又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