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老是觊觎别人东西的赤狐,他则纯纯是个垫底。

刚离开千佛洞的时候什么都不懂,不懂人心叵测,也不懂暗箭难防。

那时候,他发现自己可以随时随地在两只脚和四只脚之间变化,觉得特别好玩儿,一路晃晃悠悠从敦煌晃到了广夏,又从广夏晃到了酒泉。

就是在酒泉的大街上,他肚子饿,看到别人耍把戏讨饭吃,他也想试试,于是就当街化出了自己的本体——獒犬。

谁知这一化却非但没讨到好吃的,反使自己罹难,几近丧命。

“快来人啊!”

“怪物!是个怪物!”

“杀怪物!”

“可恨的东西!害人精!”

那些原本嘻嘻哈哈看热闹的人忽然翻脸,举起棍棒铁锤,怒吼着要打死他。

好在他身形迅敏,咬紧牙关冲破包围圈逃了出来,可仍是挨了顿胖揍。

他不敢再化出本体,只得拖着两只脚的、又饿又疼的身体,藏进了巷子里一户宅邸——那宅邸正是李翩在酒泉的居处。

*

初时,李翩以为自己捡了条狗。

明明是个人,却生得狗鼻子狗眼,狗里狗气。还特别缠人,你走哪儿他缠哪儿,还喜欢把头往人身上拱,拱得李翩一身鸡皮疙瘩。

有时候他那种黏人的动作和神情,让李翩忍不住觉得有点恶心。

后来才发现,原来自己真的捡了条狗——李翩为自己曾觉得云行之有点恶心而深感抱歉。

难不成自己是什么特殊体质,所以特别容易捡到这些猫猫狗狗?李翩暗忖。

但身边有只大狗狗陪着,真的挺好。

李翩不仅细心照看这只笨狗,好吃好喝让他养伤,闲了就教他识字,甚至还给他取了个两只脚的名字——云行之。

虽然这名字让人咋看咋觉得有很严重的夹带私货嫌疑。

但夹私货就夹私货吧,谁让他是李翩呢。

李翩天下第一好。

李翩说的都对。

云行之想一辈子给李翩看家护院。

顺便说,要是李翩能再养上一群咩咩羊让自己追一追就更好了。

云行之每次吃饱喝足,乐呵呵地满地撒泼打滚时,都是这样想的。

第35章 柔和忍辱(3) 这事本就不可能瞒一辈……

云行之气哼哼回到鹿脊居的时候,李翩在二进院东厢的书斋,房内除他之外还有索瑄。

大狗子涨红着脸气喘吁吁从外边跑进来,一眼瞧见索瑄跪坐于李翩下手之位,正低声跟李翩说着什么,见他进来,便敛容不说话了。

索瑄不喜欢云行之,云行之也不喜欢索瑄。

云行之是这样的,他对两只脚的东西其实并没什么特别的喜恶判断——因为判不清,所以干脆就不判了——他的喜恶只来自于你对他的态度。

——你喜欢他,他就蹭蹭你;你厌恶他,他就冲你呲牙咧嘴。

但这里面有两个人除外,一个是李翩,一个是索瑄。

云行之无条件喜欢李翩,也无条件讨厌索瑄。

因为他知道,索瑄曾不止一次劝过李翩,让李翩为声名着想,把自己赶走。

“轻盈,你身边带着个来路不明的男人,他就算不为取你性命,也定要坏你名声。你没听外边那些传言是怎么辱你的吗?说你和他是……”

索瑄是谦谦君子,从不说粗话,所以那句辱骂,他实在说不出口。

“一对儿狗男男。”李翩倒是大大方方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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